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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视《战“疫”在行动》| 岳屾山律师评论:《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出台

2020年2月14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山西卫视《战疫在行动》采访评论:《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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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出台《意见》明确了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量刑

为贯彻落实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岳屾山律师认为,《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强调了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明确地规定了在防疫期间应当依法严惩的妨碍疫情防控的十大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适用,比如,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类的犯罪常见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罪等,这一部分是《意见》的重中之重。第三部分强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协作,保障办案效果,维护公共安全,同时还要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意见》的及时出台,对于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处罚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也是对原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的再次强调,为实践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意见》的公布和实施对社会公众来讲,也能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提示大家在防疫期间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保护自己和他人,不给国家和社会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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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胁阻碍防控工作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今年1月24日(除夕)13时许,陈某乘车时见道路因停放执勤车辆并放置病毒肺炎防控区道路封闭请绕行的警示牌不能通行,下车脚踢封路执勤车辆,致车辆保险杠轻微损坏,县公安局北港派出所辅警卢某某、李某与北港镇政府工作人员等人上前说明封路情况并予以制止,陈某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殴打执勤人员。在此过程中,陈某将李某咬伤,并踢伤卢某某腹部,将其执法仪摔在地上。

岳屾山律师表示,一般来讲,暴力威胁阻碍防控工作以妨害公务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该男子在防疫人员依法开展防疫工作时非但不予配合,还暴力抗拒损坏执法设备,并且对警察有袭击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而且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疫情当前,人民警察也是冲在一线的战士,作为普通公众,虽然不能上前线,但至少应该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对于这种暴力抗法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也是对于一线战士奉献的漠视,对社会公众感情的挑衅,希望通过《意见》的出台和实施,类似的情况能越来越少。另外,也需要相应部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做好解释工作,让大家明白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大家共同努力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