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强制‘刷脸’!想要说‘不’怎么办?发表评论。
去年,国内由人脸识别引发的第一起法律诉讼出现在杭州。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有指纹识别,后园方强制将指纹识别升级为刷脸入园。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在二审庭审过后仍未宣判。
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确实是一个新的问题。对于老百姓个人来说,想要说不其实真的也没那么容易。如果商家和机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面对着无处不在的强制刷脸或者是偷偷刷脸,想要说不究竟该怎么办?
岳屾山律师表示,我们国家《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时候,都应当依法取得,并且要确保信息的安全,不能够非法的进行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非法的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小区强制安装刷脸门禁并要求使用,在商业场所被人偷偷摸摸把人脸信息给采集了,这种都是属于未经同意就进行采集,或者根本不给你选择机会强制采集,在民事上都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那么如果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消费者依法应当得到保护的权利,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外,经营者还可能会受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之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规定内容来看,未来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会有更加明确、细致的相应的处罚规定。但是不管法律如何规定,最重要的还是看能否把这些法律规定落实到位,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经营者来讲,要合法经营,不要随意的侵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应权利;另外最重要的也是我们的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护好我们公民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