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坚守责任 共同守护楼顶上的安全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在深圳宝安区一居民楼楼顶发生了非常惊险的一幕,两名5岁儿童在楼顶的蓄水池内打闹玩耍,不仅如此,其中一人还在蓄水池的边缘处来回跑动,十分危险。
去年的11月份有网友爆料说,在重庆九龙坡区一栋距离地面大约20米的商贸大厦7楼的楼顶上竟然藏身一个驾校,学员们在上面学车练车,万一学员错将油门当成了刹车,从楼顶冲出去,后果也是不堪设想,好在目前当地交管所已经停止楼顶驾校场地的使用,而经过调查,驾校的练车场地并没有备案,驾校的相关负责人也受到了处理。
另外最近上海一个小区的楼顶也成为了网红打卡地,因为网友们发现这里是拍摄斜对面环球港的最佳位置,为了拍照,有人不惜撬锁拆门破坏公共财产,而为了拍照有一个独特的角度,有的人竟然坐在楼顶栏杆上拍摄,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贪玩好动确实是孩子们的天性,但是这样毫无忌惮地在楼顶玩耍,我们到底该如何尽到安全保护的责任呢?除了懵懂无知的孩子,甚至有很多家长也在楼顶危险活动,那么我们楼顶上的安全又该如何来守护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们该怎样守住楼顶安全的责任呢?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表示,孩子在顶楼玩耍的安全问题,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责无旁贷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尽到相应的职责。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承担着保护被监护人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法定义务。监护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在一些危险区域或者做危险活动时,监护人一定要做好陪护。同时,家长也要教育孩子如何防范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一旦孩子在玩耍过程中产生安全问题,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除此之外,《民法典》也规定了物业公司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的义务,否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而言,在执行工作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者放任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根据物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物业公司也可以在承担责任之后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增加安全保护设施,避免他人随意进入楼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增加监控设备,利用门禁卡等技术手段进行干预和预防。
岳律师认为,楼顶不应成为经营场所,一方面楼顶一般都不具备相应的经营或娱乐功能,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楼房的全体业主对于楼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没有经过该楼全体业主的同意,任何擅自处理或改变楼顶使用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业主权益的一种妨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有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的,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一旦发现消防通道门锁被砸开,小区业主可以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应的检修和维修服务,业主和物业公司也可以向城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反映、投诉或报警处理。
保护消防通道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的责任,而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包括物业、业主、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