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央广网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刷脸’技术须确立安全底线与法律边界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年来,因为人脸识别导致信息泄露或者财产损失的报道屡见不鲜。现如今,从刷脸支付到刷脸取钱,从刷脸安检登机,再到刷脸认证办事,刷脸已经深入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刷脸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免让人担心其安全隐患,轻则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重则有可能对个人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甚至导致金融等监管秩序的混乱、国家利益的损失等。
那么,从国家和个人角度来看,我们该如何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呢?
律师分析
因此,我国亟需进一步立法立规、制定标准,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安全加以引导。比如,可以通过立法明确可收集人脸信息的情形,除法律规定必须提供人脸信息的情形外,禁止无关情形或者相关应用强制要求用户提供人脸信息;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技术指标,制定收集系统的清晰度上限等相关标准,避免清晰度过高导致过度采集人脸信息。另外,建议建立健全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监督体系,以监管部门开设网站、微信等举报平台,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本身设置监督举报入口等方式,加强对强制、过度等违法违规采集人脸信息行为的监督。
对于违法违规收集、滥用及泄露人脸信息的行为,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除追究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