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报道

中国之声丨“17岁女孩跳河溺亡,在场民警该担责吗?”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0年12月6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栏目采访就17岁女孩跳河溺亡,在场民警该担责吗?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12月4日,网上流传的一则视频引起网友的讨论。视频中,一名女子站在没过小腿的河里,两名身着警服的人从岸边接近女子并尝试与她交流。但女子突然转身跳入深水区。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视频片段显示,岸边的两名警务人员,在女子跳入河中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跟着跳入水中救人,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事发后,陆续又有民警赶到岸边,几位民警尝试手牵手结成人绳下水救人,最终,为首的民警在走到水没到腰处的位置时选择了返回,没能将女子救出水中。后该女子被打捞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事发地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显示,针对网友反映的民警、辅警在施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望江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视频中警务人员的处理方式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该事件中,在场民警该担责吗?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分析,目前事件调查仍在进行当中,尚不能断定涉事的民警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事件暴露出民警在处置突发情况时,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要求民警成功施救,或许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通过该事件,能够看得出来,民警在处置这些突发事件的时候,确实有一些经验不足,一方面是技能方面的,还有一方面是在处理这种应急事件的时候,对于应该如何分配任务,如何准备相应的器材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像绳索、救生衣等方面的装备。如果这些都没有,只凭一腔热血,或者只是凭着他作为警察的荣誉感或职业感冒着生死危险去实施救助,可能对于警察来讲过于严苛了。

基层干警其实也只是普通人,只是因为穿了这身警服、戴着警帽,他们所背负的责任和义务确实比普通人要更重一些。但我们如何能够在物质上面、在技能培训上面来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真正比普通人更具备这些能力,其实是整个公安系统,整个社会需要进行关注和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