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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东方时空》评“铁路‘霸座’旅客首次被拘留”

2018年12月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直播现场,就铁路‘霸座’旅客首次被拘留发表新闻评论。

新闻背景

高铁霸座女、霸座男屡现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与此前霸座后果不同的是,这位乘客的拒不让座,换来了更加严厉的行政拘留处罚。这也是首个因为霸占列车座位被大连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

12月6日,大连公安发布消息称,12月3日14时09分,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苏家屯站开车后,乘警接到列车长报告,1号车厢有旅客霸座。

经了解,女旅客刘某,22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从沈阳站上车准备到熊岳城,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苏家屯站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

面对刘某的无理行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对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刘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刘某拒绝且态度恶劣,辱骂乘警和周围旅客。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乘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交大石桥站派出所处理。

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讳。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惩前毖后 发挥教育指引作用

岳屾山律师表示,这是一个阶梯式的处罚方式,在用罚款或警告的方式不能够足以警示到这类人的时候,再结合该名乘客存在辱骂乘警的情况,可以按照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适用拘留这一层级的处罚。并且,这一层级的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有五天浮动的空间,留给情节更加恶劣的人适用。通过这种方式逐级加重处罚,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发挥法律的教育和指引作用。首先,惩罚了个人;其次,通过这种惩罚,让其他人意识到这种行为将要受到何种处罚,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同时也是指引和引领大家,知道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做。

小惩大诫 树立规则意识

岳屾山律师指出,在马路上吐痰、在公交车或火车上霸座等等,大家可能会觉得这些事情是小事,但通过对这种小事的处罚,可以警示大家不要去犯一些大的错误,从而树立好规则意识。这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行需要有规则,如果违背了规则,就要受到处罚。反之,如果违背规则反而没有受到处罚,会让大家觉得违法没有成本,或守法的老实人反而会吃亏。所以在对待这类事情的时候要做到小惩而大诫。

执法必严 维护法律权威

我们要发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效果,一定要让大家意识到,违背了规则就要受到处罚,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而不要让大家觉得,法律规定只是放在那里,执行是另外一个层面,产生违法没有成本、守法的结果却是吃亏、法律没有什么用处的错误认识。这种情况会让大家容易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所以对这种事情一定要严肃处理,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