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一审判五年 你怎么看?
2020年6月26日,岳成律师发表微博,微博原文如下:
但律师在公、检、法面前,如同民在官面前一样,律师是弱者。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弱者。因此才有辩护制度,是宪法原则。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富翁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一审宣判后,激起全社会的热议,使我联想到强弱的问题!
猥亵罪最高可判15年,一审法院只判5年,引发了激烈争论!
尤其对被告人的两位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更是一片骂声!
其实, 法庭既没有采纳被告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也没有听取被害人代理律师的从重处罚的建议。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永远是法院审判的最基本准则!
本案被告人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只能在三种处理方式上选择:
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轻了,只能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