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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接受央广中国之声采访:买了会员更贵,用得越多越亏!“大数据杀熟”谁来管?

岳屾山律师接受央广中国之声采访:买了会员更贵,用得越多越亏!大数据杀熟谁来管?

2018年3月25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采访,就大数据杀熟现象发表看法。下为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买了会员更贵,用得越多越亏!大数据杀熟谁来管?

买了会员更贵,用得越多越亏!

大数据杀熟谁来管?

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我们心中默认的规则是,老客户相对便宜、VIP用户相对价格低。然而最近却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这在互联网行业被叫做大数据杀熟。

记者调查发现,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上都存在类似情况,特别是在线旅游平台较为突出。那么,大数据杀熟除了破坏行业生态外,是否涉嫌价格欺诈,将面临怎样的监管?

这些情况,你是否也遇到过?

01

VIP用户更贵?

当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选择通过手机购买电影票,很多影城也会借助互联网发行网络会员卡,以一定的折扣稳定上座率,但是身为某APP高级会员的于先生却遇到了会员买票更贵的囧事。

于先生表示,这几年自己都是只用这一款APP买电影票,成为这个APP的最高级会员也有几年了。而母亲只用这个买过一两次,两人的票价就不一样。比如3月24日长春万达影城环球店19:20的这场《环太平洋》,于先生和母亲座位挨着,母亲的票价是30.9元,而于先生的票价是34.9元,我这个老会员还贵了4块钱。

02

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

除了网上买电影票,提前在网上订好酒店更是人们出行前的基本攻略。安徽合肥的刘女士由于工作需要,每月要到上海出差至少两次。最近一次,她通过某旅行APP订购的酒店350元,结果到了酒店,前台提醒这个房间当天的门市最低价是330元。

刘女士说:我和同事一起,各自订票,我发现我经常用的比她不经常用网上订的还高。高了大概20、30元,当时定的酒店价格也不是很高。

03

苹果用户比安卓用户价高?

对于价格不仅新老客户有区别,手机不同也有区别。以某视频网站为例,开通VIP会员,安卓用户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价格分别为20元、58元、108元,年费是198元;而苹果用户购买则要贵出5-35元不等。对于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客服说是由于其中包含苹果收取的手续费。

04

不同手机价格不同?

近日,有网友发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却不一样:

这是真的吗?于是,很多网友进行了亲自验证:

除此之外,在一些网站,大V在客服投诉等方面甚至享有特权。同时,还存在同一位用户在不同网站之间数据被共享的问题,许多用户遇到过在一个网站搜索或浏览的内容立刻被另一网站进行广告推荐的情况。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但也有网友表示,还是应该以实际情况出发,打车出现误差在所难免:

大数据杀熟专家这样说

明明是明码标价却能暗度陈仓,消费者只能大叹防不胜防。大数据最擅长的是精准打击,中国传媒大学大数据挖掘与社会计算实验室主任沈浩表示,传统市场中,往往最忠诚的消费者都是被动的消费者,作为企业的内部模式,监管确实面临一定的难题。

沈浩说:大数据的精准营销,它只涉及到对这个人的这次行为的优化。但是普遍意义上我们认为,这个模型或者算法应该是用的越多,越是忠诚的,应该得到更好的享受,这是普遍的商业意义。但是应该卖高还是卖低则是商家的一种价值观,是不法的或者说不道德的行为。

有专家认为,大数据把经济学中的一级价格歧视实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表示,过去经济学里讲一级价格歧视,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现在有了所谓的大数据,倒是堂而皇之地实现了。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它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位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价格,因而能够获得每位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

但也有专家认为,这其实是给价格敏感的人提供了更多优惠。

知名大数据专家、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周涛表示:让不同的消费者看到不同的价格,大家往往一听到这个就觉得是价格歧视。其实可以反过来想,有些消费者看到的是原价,有的消费者可能会看到优惠券、返现券后的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不把它理解为价格歧视,而是给价格更敏感的人更多优惠。

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

大数据杀熟涉嫌价格欺诈吗?

那么,大数据杀熟是否涉嫌价格欺诈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提到,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岳屾山:像这种‘杀熟’是互联网兴起以后,利用大数据精心计算之后实施的一种价格行为,在同一个平台同一个时间段就同一种商品,针对不同的人可能有两种价格体现。那这是否是会认定为是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做出认定,但是我个人比较倾向于这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至少是一个价格歧视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说对客户实施了价格欺诈,那我们是可以主张3倍赔偿的,最少也是一个500元的赔偿。

从年初支付宝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的大数据信任危机,再到大数据杀熟的案例,大数据时代普通消费者的弱势处境暴露无遗,大数据采集甚至出现了野蛮生长,下载一个APP应用要把通讯录开放、把照片定位开放等。平台掌握海量数据,对个人生活轨迹以及消费偏好都做到精准打击,让个人在大数据面前无处可藏。

对这些数据的监管和利用,是否应有新的规范?

互联网专家王越说:第一、在企业本身内部也有一定的监管措施,相应要拥有这种团队,来帮助制定一些规则,左一拳是说我来拉动大家的消费,右一拳是来确保整个商业模式是健康的,不会是只是短期的利益。第二、行业机构或者监管部门应该明确规定,这些企业利用数据挖掘出来的用户价值,你在使用的时候必须明确让消费者知道这里有这几种选择。只要用户一发现投诉了,监管部门就要去约谈整改。

大数据时代,也要谨防数据规则落后

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毕竟,面向万物互联的未来,大数据的深度利用与广泛共享是无法扭转的趋势,无论是通过大数据营销快速撮合交易,还是依靠大数据分析完善社会治理,数据正在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

但换个角度说,当大数据无孔不入,也要谨防数据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只有保证普通用户数据权利与平台数据权力间的大致平衡,才能为大数据的长足发展,赢得更多彼此信任的空间。

大数据杀熟,固然可以说是商家的定价策略,但最终形成的所谓最懂你的人伤你最深的局面,确实与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经验和固有的商业伦理形成了一种可见的冲突。比如,一些在线商家和网站标明新客户享有专属优惠,这从吸引新客户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可在这一优惠政策的另一端,如果老客户普遍要支付高于正常价格的金额,甚至越是老客户价格越贵,这显然背离了一种朴素的诚信原则,也是对老客户信赖的一种直接辜负。由此可能引发的对文明商业伦理的扭曲,应该警惕。

大数据杀熟,到底是不是价格歧视、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或者说,需不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对这一现象加以明确限制,这些也值得讨论。但不管最终如何定性,技术如何进步,一个诚信、透明、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抑或对应的市场伦理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都应该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所应该追求和呵护的。

央广记者:车丽

编辑:郭玮瑾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中国青年报(ID:zqbcyol)、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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