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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直播间》丨 岳屾山律师评论“关注高空抛物事件”

2019年7月13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直播现场,就关注高空抛物事件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2019年7月8日晚上7时许,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灭火器事件。经排查,该小区租户家的一名13岁男孩从所在楼层抛下2个灭火器,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一辆电动车损坏。
民警对该租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事发后,小区该栋楼业主持一致意见要求男孩一家从这里搬离。
7月11日,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称,涉事租户的房东告知物业,该租户已经同意搬离小区。
目前,涉事租户正在与被砸电动车的车主协商处理事情。事发后,小区正在逐步加装防止高空抛物的摄像头。涉事租户与房东在交接相关手续,待事情处理后,涉事租户将搬走。
孩子惹祸 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岳屾山律师表示,高空抛物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般由抛物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实施的高空抛物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孩子的家长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应建立监护人失职追责制度
我们注意到现在有很多的熊孩子,这些熊孩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更多的应该是监护人出了一些问题。监护人对孩子有教育的义务,如果他没有对孩子进行相应的教育和指导,很可能熊孩子会越来越多。但是熊孩子惹了祸,监护人也只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没有承担其他责任,对于监护人来说大不了我就赔钱而已,并没有后续的惩罚或规制的措施。我们现在应该考虑,如果监护人存在着失职行为时,如何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而不仅仅是监护人替熊孩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该是加紧研究和立法,来保障监护人切实履行到自己的职责,从而避免出现越来越多的熊孩子。
危害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应负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行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从高空抛物,如果达到一定的高度,哪怕一个小小的鸡蛋都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害。这种行为危害了楼下的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高空抛物事件出现以后,有的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追究,有的是以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来追究,但整体来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较少。
岳屾山律师建议,要把这种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到刑法的评价体系内,无论是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这些罪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甚至也可以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单独设立相应的法条或罪名予以规制。
让高空抛物者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岳屾山律师认为,需要让这些高空抛物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才能避免以后再接连出现这种问题。而且有时候这种高空抛物行为如果没有带来损害后果,可能对行为人仅仅是教育一下,实际上并没有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而追究刑事责任,也只是事后追责,我们应该把预防放在前面,要做好事先预防。我们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包括家长应当及时做好教育工作,包括政府应该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包括建筑物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窗户是否要设计成内拉样式,包括限制窗户打开的角度, 包括是否要对灭火器放置处加装防护,包括是否要利用技术手段对全楼进行监控等,避免出了事找不着人的情况出现。
如果能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责,就会给行为人相应的震慑。一旦出现了高空抛物行为,我们能够及时抓到行为人,并对其科以刑责,相信高空抛物行为会越来越少,这也许是一个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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