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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线12》丨 岳屾山律师评论“女儿被殴打侮辱 母亲2000元买视频取证”

2019年7月4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直播现场,就女儿被殴打侮辱 母亲2000元买视频取证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近日,安徽泗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事件:6月15日,未成年人陆某某赶到泗县找其朋友玩。6月17日凌晨,嫌疑人周某某(女,泗洪县人,未成年)酒后得知陆某某住在泗城镇某宾馆,即带李某某(女,泗洪县人,未成年)、陈某某(女,泗洪县人,未成年)等人从泗洪赶到陆某某住地,因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周某某质问陆某某有关情况,在听到陆某某的否定回答后,周某某、李某某、陈某某三人对陆某某进行殴打、侮辱。
其后被打女孩母亲称,为了举证,她花了2000元买到了女儿被殴打的视频。
此欺凌事件的多段视频在网上传播,安徽泗县警方根据网上反应的案件信息展开调查。后经法医鉴定,陆某某伤情为轻微伤。目前,周某某、李某某已到案并分别被依法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某依法传唤。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应立案
岳屾山律师表示,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限制被害人自行收集证据,所以被害人母亲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到,这个孩子被人殴打,身上有伤,她也能说出是谁打了她,如果伤势达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当报案人提供了这些信息和线索之后,能够初步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存在时,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接下来应该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证据进行搜集和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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