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声明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声 明
本所于2017年9月21日与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辰公司)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担任达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从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服务期间,在本所向达辰公司核实、了解其经营的达人店APP的经营模式时,达辰公司隐瞒了重要事实。近期,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报,达辰公司因利用达人店网络购物平台进行传销行为受到了调查和行政处罚。受到处罚后,达辰公司亦未告知本所。
因达辰公司隐瞒重要事实,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合同原则和义务,本所已于2018年9月3日通知达辰公司解除2017年9月21日签订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