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热线12》电话采访,就400余名大学生借校园贷未还被起诉事件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近日,有媒体曝出广西、江西、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借钱买高档手机后未及时还款,最终成为被告。受理该系列校园贷案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呼吁,身涉校园贷纠纷的在校学生应当积极应诉,到庭主张权利,如不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随后,涉案学生通过网络发帖称,他们并非故意不还款,网上对他们的指责有失偏颇。金融投资公司与学生双方在款项归还、合同性质、兼职机会、APP使用、暴力催债等方面各执一词、你来我往,此事件一经曝出,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并不断发酵。
积极应诉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案件涉及违法犯罪 学生可报案
岳屾山律师指出,如果这些学生想要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或者按照法律的途径来维护。一旦获知自己已经被起诉,应当积极的去应诉;在应诉的过程当中,如果认为合同无效或者存在违法情况,应当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人民法院发现在校园贷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存在犯罪情况,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涉嫌犯罪,人民法院会将案件直接移送给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
如学生认为校园贷过程中存在诈骗或强迫交易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