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7年12月19号,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帖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出鸿茅药酒是毒药。2018年1月10号,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羁押。
这起事件引发媒体度关注。近日,凉城警方发布通报说,对谭秦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因为他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并表示目前案件已经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医师协会官网发布了声明表示,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我们认为刑法应当谦抑,据此,我们正在设法联系谭秦东的妻子,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我们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
最新进展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关注下,犯罪嫌疑人谭医生已被取保候审。
国家药监局已责成鸿茅药酒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部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立即启动了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
鸿茅药酒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关注下,犯罪嫌疑人谭医生虽已被取保,但此事件不仅仅是对谭医生个人的关注,还有更多的关注点需要注意:
【抓捕质疑者引发焦虑】
鸿茅药酒事件在网络上引发这么大的漩涡,是因为大家都在担心任性的执法损害到自身。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可能对一些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发表评论、批评甚至质疑,如果话语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被任意跨省抓捕,则人人自危。
【要分清批评与诋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而社会监督在如今的自媒体时代更是方便和自由,如果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对批评和诋毁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则会损害到社会公众正当的表达权利。
【是药是酒 关乎百姓健康不可儿戏】
在此事件中,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到底鸿茅药酒会不会对特定人群产生损害,是否如其广告中所体现的适合各类人群和疾病。药和饮用酒是有着很本质的区别的,即便是药也是要区分适用症和适用人群的。关乎人体健康,不可儿戏,相关监管部门应严守底线不能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让患者或用户付出代价。
【违法处罚公示应透明简便易查】
媒体报道鸿茅药酒在10年间有2630次广告违法,然而在根据报道按图索骥的去各个食药监局和工商局网站检索时,不知是检索路径不对还是其他原因,并没有发现对鸿茅药酒的处罚通报。
食品药品关乎百姓健康甚至生命,对于此类商品的违法公示应更加的透明,更加的便于检索以达到警示作用。
【十年广告违法却依然蓬勃发展】
还是那句话,10年2630次广告违法,而企业却依然没有任何影响,这背后的原因也许是企业及时整改调整策略,也许是有其他原因,这事就是各位看官各自有自己的认识了。
【杜绝以罚代刑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主体责任】
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行为多达2630次,其中亦有涉及虚假宣传被行政机关处罚。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若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后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那么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否将涉嫌犯罪的材料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是否落实了行政机关在行刑衔接中的主体责任?
【保护企业应注意正当性】
我们能够理解地方政府对于利税大户的企业会有保护,然而保护的应该是企业的合法权益,采取的手段亦应合理合法,尤其要慎用刑事手段。如若被企业牵着鼻子走而忽略了保护措施的正当性,这对于当地政府和企业本身并非是好事。
【企业发展靠诚信不靠忽悠】
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诚信经营,而不能是忽悠和欺骗,即是依靠忽悠而获得销量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非长久之计。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岳屾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