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就贵州流浪儿寻亲记发表评论。
岳屾山律师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均有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在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居委会、村委会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监护人,由法院指定一个能真正担负监护职责的人来作为他的监护人。并且即使变更了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其实并未免除。
岳屾山律师指出,人们往往会认为父亲打孩子只是一个家务事,别人不方便去插手。但如果没有人来帮助这些孩子,孩子自己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如果这种行为涉嫌遗弃或者虐待孩子,公安机关一定要介入,因为这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如果构成犯罪,更要及时地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施暴者吸取教训。
岳屾山律师认为,就该事件中这个孩子父亲的现状来看,如果让孩子和他继续在一起生活,可能并不利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所以说,及时地变更监护人,及时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法律赋予了权利的像居委会等这些组织也应及时地介入,来保护儿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