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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东方时空》电话采访岳屾山律师 评“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改判


2018年1月23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直播中电话采访,就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改判发表评论。

岳屾山律师表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没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是错误的,另外本案如果适用公平原则,会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可能会错误的引导大家对正确做法的认知,所以予以了纠正,严格按照过错原则进行审判,有过错即按照过错承担责任,无过错无需担责。

岳屾山律师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一个判决,不仅仅要考虑法律效果,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社会和公民来讲,是有指引和教育作用的,尤其是遇到这种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文明现象的时候,我们还是要鼓励大家和这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公共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如果像一审法院这样判决的话,可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