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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接受央广中国之声《新闻纵横》采访:新生儿信息被倒卖,怎样制止内鬼作怪?

2018年1月20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采访:新生儿信息被倒卖,怎样制止内鬼作怪?

日前,四川警方破获了一个非法信息买卖的案件,斩断一条以成都卫生系统内鬼为源头,向社会出售新生婴儿信息的黑色链条。内鬼虽然已经被绳之于法,但更应该思考的是,我们该如何防止此类内部工作人员倒卖信息事件反复发生?

岳屾山律师指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最严重的是构成犯罪。

一般来讲,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达到十倍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在公民信息保护上,我国刑法是有相关依据的,但在生活中,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多,比如去看过房,可能很快就会接到各种卖房的推销电话,这种时候个人信息就有可能泄露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能设立一个统一的平台,因为信息泄露往往是大量泄露的,如果说有个平台能够对这类信息进行收集,就能给后续侦破案件,追溯源头提供很大帮助。

同时,岳屾山律师还认为,掌握公民信息的社会机构有责任保护信息安全,应该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保护公民信息。

我们会发现,我们的信息是从一些能够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是社会机构泄露出去的,那么他们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不是有相应的制度,这个是需要进行梳理的。法律规定对于获取公民信息的这些机构,有义务设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但是有时候是针对外部的,比如设立防火墙等,如果说这些机构对内部人员查询下载信息的时候都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设定权限,哪些人能接触到信息,哪些人能浏览信息的哪个部分,任何人登录到系统里面下载复制过信息,都能够有记录,就会对信息泄露有很大的克制作用。

报道原文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记者:白杰戈

编辑:王颜欣

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推销或是诈骗的电话,拨打电话的人对你的信息了如指掌,甚至能叫出你的姓名。这不禁让人奇怪,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你绝对想不到的是,信息泄露的源头可能正是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内鬼,你在医院、银行等等地方填写的个人信息,就成为了他们牟取利益的筹码。

日前,四川警方就破获了一个非法信息买卖的案件,斩断一条以成都卫生系统内鬼为源头,向社会出售新生婴儿信息的黑色链条。警方查明,成都市某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徐某利用职务之便,进入妇幼信息系统,下载全市新生婴儿和和预产孕妇的50多万条信息,并将其中一部分打包销售。这些信息被层层转卖,用于向新生婴儿家庭电话推销甚至诈骗。非法信息买卖的链条是如何运作的?

2017年8月,四川广元旺苍县的一对夫妇在成都的医院生完孩子之后,连续接到推销和诈骗电话,他们向当地警方举报。旺苍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何林介绍:

报案者经常接到一些拍摄婴儿照片、购买奶粉等之类的推销电话,甚至也接到一些有人自称是人社部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诈骗电话,他怀疑自己的信息和自己孩子的信息已经被人进行了买卖。

警方查询来电号码,寻找信息泄露和买卖的来源:

这个电话号码在使用一个QQ号,QQ的网名叫天天。

11月,警方在成都控制了网名叫天天的男子黄某,他25岁,是四川内江人。

在他使用的电脑U盘以及手机内,发现了大量的银行贷款者、学生、车主、新生婴儿等个人信息。他自己供述说,所有信息都是在网上以一毛钱到两元钱的价钱购买,再以五毛到五元的价格出售。

警方介绍,楼盘业主信息在过往案例中比较常见,很多已经过期失效,最低只能卖到一两毛一条,而新生婴儿的信息可以卖到几块钱一条:

这部分(新生婴儿)信息在网上公开售卖,在我们办理的案件当中,属于一个新种类的信息。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新生婴儿信息来自成都市妇幼信息系统。成都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徐某有进入系统的权限,他分多次下载了2016年到2017年全市新生婴儿和预产孕妇的信息,打包出售:

他为了逃避打击,都是通过线下当面交易,按照成都市每个区域每个月更新的信息,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嫌疑人李某。

李某则是将这些信息分类:在普通医院生的,每条5元,在知名医院生的,每条8元,卖给开展新生儿拍照业务的王某。王某用这些信息招揽生意之后,送给前男友张某,张某再转卖:

张某把这部分信息以每条两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我们之前抓到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天天),黄某又将这些信息以每条五元的价格在网上公开贩卖,导致许多新生婴儿的家庭经常接到推销电话,甚至诈骗电话。

警方目前控制9名嫌疑人,涉及到非法获取和销售新生婴儿信息的多个环节:

我们这个案件已经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挂牌督办。目前查获贷款者、学生、车主、新生婴儿、楼盘业主、企业法人等各类个人信息一共有500多万条,涉及到全国21个省市。

四川省公安厅的统计显示,2017年全省一共有250多亿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从目前破获的案件分析,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很大一部分是行业内鬼。2017年四川警方控制相关的嫌疑人641名,其中行业内鬼有121人。

在这起案件中,徐某不过是成都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但他却拥有市级权限账号的密码,他可以打开成都全市的妇幼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市所有妇幼信息一览无余。这也说明,该信息系统存在一定安全漏洞。内鬼虽然已经被绳之于法,但更应该思考的是,我们该如何防止此类内部工作人员倒卖信息事件反复发生?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建议,社会应该建立平台供市民及时反馈信息泄露情况,及时追溯信息泄露的源头。

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最严重的是构成犯罪。一般来讲,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达到十倍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说在公民信息保护上,我国刑法是有相关依据的,但在生活中,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多,比如去看过房,可能很快就会接到各种卖房的推销电话,这种时候个人信息就有可能泄露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能设立一个统一的平台,因为信息泄露往往是大量泄露的,如果说有个平台能够对这类信息进行收集,就能给后续侦破案件,追溯源头提供很大帮助。

同时,岳屾山律师还认为,掌握公民信息的社会机构有责任保护信息安全,应该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保护公民信息。

我们会发现,我们的信息是从一些能够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是社会机构泄露出去的,那么他们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不是有相应的制度,这个是需要进行梳理的。法律规定对于获取公民信息的这些机构,有义务设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但是有时候是针对外部的,比如设立防火墙等,如果说这些机构对内部人员查询下载信息的时候都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设定权限,哪些人能接触到信息,哪些人能浏览信息的哪个部分,任何人登录到系统里面下载复制过信息,都能够有记录,就会对信息泄露有很大的克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