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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新闻直播间》就“道路先行权”之争问题发表评论

2017年11月6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新闻直播间》,就道路先行权之争问题发表评论。
岳屾山律师指出,道路优先通行权是一项法定的权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这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优先通行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是特种车辆在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当然如果这些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则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如果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不尊重这种道路优先通行权,则属于违法行为,即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岳屾山律师表示,治理道路争抢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对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有效的规划,让大家有路可走、有地可停。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水平,避免错罚和漏罚,增强大家对法律的敬畏心理,促进大家对守法的自觉,提高大家的文明素质,让文明驾驶成为一种习惯。大家常说出行慢一点更安全,那我们也相信如果大家礼让一些,这个世界也会变得更加美好。